关于拟注销相关企业《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》的公告
日期:2024-07-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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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》第二十一条之规定,拟注销以下45家企业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(详见附表),现予公告。
一、公告时间
2024年7月31日—2024年8月14日。
二、监督方式
如有异议,请于公告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宁夏邮政管理局市场监管处,并提供联系方式。
通信地址:银川市民族北街12号宁夏邮政管理局市场监管处,邮编:750001。
监督电话:0951-6016976;传真:0951-6072186。
附件:拟注销企业信息
宁夏回族自治区邮政管理局
2024年7月3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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